HR常見問題:勞動爭議仲裁管轄如何確定?
法律顧問解答: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diào)解仲裁法》及人社部《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guī)則》,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dāng)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勞動合同履行地為勞動者實際工作場所地,用人單位所在地為用人單位注冊、登記地。用人單位未經(jīng)注冊、登記的,其出資人、開辦單位或主管部門所在地為用人單位所在地。